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研究生部发布时间:2021-10-20浏览次数:3435

  为了鼓励研究生学习学业的积极性,从2014年开始推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。现将2020-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:

1根据太阳成集团tyc234cc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例(试行)》2021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不设等次,无需申报;学制内非定向老生采取申报制。

2、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兼得,可同时申报。(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如需申请学业奖学金,须同时递交学业奖学金申请表)。

3、学制内非定向老生请参照《太阳成集团tyc234cc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条例(试行)》,自行下载学业奖学金申请表(硕士)。硕士研究生申报表格提交各院系辅导员。

4、所有获奖材料和发表论文情况须在2020920219月期间,且必须署名太阳成集团tyc234cc硕士身份。

5、评审机构及职责:

1)研究生培养单位(各院系)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(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),由培养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主任,研究生导师代表、行政管理人员代表、学生代表任委员,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、初步评审等工作。 

2)各院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院系获奖学生名单后,应在本院系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,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  

3)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院系公示阶段向所在院系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,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。如申诉人对基层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,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。

 

6、评审时间:

各院系于115日前完成评审与公示(5个工作日),并提交评审名单。


学制内非定向老生请自行下载《学业奖学金申请表(硕士)》、《太阳成集团tyc234cc研究生科研申报表》。硕士研究生申报表格和材料根据院系通知及院系发布的时间节点,提交各院系办公室

 

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

2021.10


硕士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格.doc

太阳成集团tyc234cc研究生科研申请表.docx